台中市經發局著手進行中區空屋媒合計畫,並在今年9月成立「中區空間活化服務據點」,可望進一步強化閒置空間媒合、促進商圈活絡。以成功媒合兩案例,屋主委託出租案件數約10件。 台中市政府表示,近2年來積極推動中區再生,運用大車站計畫、河川整治成功活化中區,不僅明顯降低空屋率,也成功吸引許多年輕人進駐,奠基中核心的區域發展。 經發局表示,市政府委託專業團隊盤點閒置空間、調查屋主委託意願,並進行空間需求者資料庫建立,也正式成立「中區空間活化服務據點」,進行招商創業、開業的輔導,並設有0800-288887專線以解決空間需求者的創業問題,提升空間進駐使用率。 經發局指出,目前已成功媒合2間店面,第一件媒合案件的承租者,原於建國市場販售肉品,因想創業而透過服務中心在中區找到適合店面,將於11月自營肉品專賣店;第二件媒合案件的承租者是自行創業的美髮設計業者,該案屋主很支持中區活化再造及青創業理念,因而成功簽約。 目前屋主委託出租案件數約10件,陸續有空間需求者前來尋找適合的創業空間。 經發局鼓勵創業家保留原建築特色,透過老城區的串聯,催化中區再生,吸引遊逛人潮。
延宕20年的台北大學安置住宅今年中已經點交完畢,新北市地政局將釋出29戶店舖與四個汽車位,每戶店舖均配有1個汽車位及1個機車位,公告標售,將於11月9日開標。 為了台北大學三峽校區成立,辦理區段徵收開發案,因此計畫興建北大安置住宅,過去因住戶意見無法整合,延宕了20年,在102年7月動土,於年初完工。完工後釋出29戶店舖,每戶店舖均配有1個汽車位及1個機車位;另外尚有4個汽車停車位單獨標售。 地政局強調,因法令規定車位不得與主建築物分離單獨登記,故得標人應具備安置住宅的區分所有權人資格或為本次店舖得標者,故本次開標採二階段方式,先辦理店舖開標作業,再接續開停車位標。 地政局表示,本案位處台北大學特定區範圍,周邊結合家樂福商圈、大型社區住宅,並規劃有6處公園、3座停車場及市場等多元設施,零售、餐飲店家林立,進駐人口已逾4.4萬人。 且基地北鄰大學路、東與三樹路相鄰、南以國慶路為界,三面臨路,緊鄰福容飯店、龍埔國小,文教氣息濃厚,適合經營餐飲、文教等行業。基地周邊有多條公車路線,可往返新北市、台北市其他區域,且基地旁規劃為捷運三鶯線LB06站,交通網絡優越,深具發展潛力。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訂於106年11月9日上午10時於市府大樓5樓511會議室開標,已於昨日在網站上公開標售,可上新北市網站查詢。
內政部正研議實價登錄網同步公布每筆交易扣除公設後單價,逐步朝實坪制邁進,網路平台業者統計內部台北市待售物件發現,若以實坪計價銷售,北市12個行政區住宅單價將全面飆升33~49%,以大安區每坪開價132.7萬最高,最便宜的文山區每坪也要71.6萬元,市中心平均開價都將破百萬元,令人咋舌。
▲內政部將研議實價登錄網公布扣除公設後的交易單價,未來高公設比社區單價恐將墊高。(圖/記者林耀文攝)
「屋比」房屋比價網統計內部台北市待售物件資料發現,若以房屋售價除以主建物面積,換算後的單價將大幅提升3成以上,「屋比」房屋比價創辦人葉國華表示,過往民眾買房多被灌虛坪,買到的公設比動輒3~5成,甚至會出現拉低單價價格,造成低房價假象,目前內政部正打算在實價登錄網公布扣除公設後的新單價,將打破民眾對目前房價行情認知,高公設比社區單價將被墊高,恐面臨市場接受考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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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標準,但因建築法規放寬許多可不計入容積但可登記的項目,像是陽台、雨遮、法定騎樓、防空避難室、安全梯、機電設備等等,加上地政法又准予辦理建物測量登記面積多於使照面積,使得許多附屬建物、公設得以灌入坪數計價。
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,長期以來真實房價資訊被混淆,讓民眾無從參考,以目前計價方式來說,若總面積為30坪不含車位、總價1500萬元,房屋單價為50萬,但若只計算主建物(即客廳、房間等專有空間),假定附屬建物和共用部分為50%,新的實坪單價將激增到每坪100萬,未來這類高公設社區銷售時,恐將大受民眾接受度考驗。
行政院昨日宣布「綠能屋頂、全民參與」行動方案,鼓勵全台建物屋頂安裝太陽能板,政府將補助全額規劃費用及40%建置費,目標在2020年產生300萬瓩電力,就連屋頂有違建仍可申設,完整補助方案及台電費率,經濟部將於一週內提出。
▲行政院推出方案鼓勵全台建物屋頂安裝太陽能板,將補助全額規劃費用及40%建置費。(本報資料照)
經濟部長沈榮津說明,綠能屋頂方案有3個方向,首先從家戶往社區、再往綠能城市推動;第二是補助偏鄉、部落綠能屋頂公民電廠的設立;第三是要求工業用電大戶裝置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;行政院長賴清德並裁示縮短行政流程,由現行的36天控制在1個月內,同時由內政部修正相關法規與行政命令,增訂太陽光電設施免計入建築物高度、面積及容積。
開放違建申設成為政策最大爭議,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受訪指出,屋頂免申請雜照的部分,將放寬至4.5公尺,目前一般的違建約3公尺,未來設置太陽能板,若有違建就架在違建上,實務操作不至於產生衝突,也不涉及建築法規,他補充,一般單一產權透天厝使用權利較單純,集合住宅頂樓則須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後才能架設,至於公寓頂樓,法律實務必須獲得各樓層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架設。
沈榮津受訪表示,台灣過去推動屋頂型太陽能板主要問題在頂樓違建,但「頂樓違建是既存事實」,從改善都市景觀角度,如能在違建上加蓋太陽能板,可藉由綠能改造城市景觀,同時帶動相關內需,因為屋頂蓋太陽能設施,鐵工、水電業、貨運與太陽能板,相關產業都會起來。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,不是要讓違建就地合法,這與合法與否無關,不會因繳稅就合法。